第一章:协会名称
(a) 本协会名称 Canada China Industry & Commerce Association of Alberta(阿省加中工商联合会)简称CCICAA。
(b) 本协会注册地址:
#302, 1230 91 Street SW, Edmonton, Alberta, Canada, T6X 0P2
Email: info@ccicaa.com
第二章:宗旨
在阿省华人经商环境中扮演积极的角色,常态化组织加拿大企业家的活动,着力搭建民间工商信息交流及项目推广的平台。旨在宣传和推广加拿大阿省民间良好的经商环境,促进会员交流,合作共赢,并通过组织各类活动,加强企业家之间的团结和与祖籍国的紧密联系。
第三章:会员
第一节:资格
(a) 热爱加中友好活动的工商界,金融界,及在经济市场领域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入会。 会员可以包括个人和团体。
第二节:入会申请
(a) 入会应填写书面入会申请表,提交给理事会。
(b) 申请者需经理事会多数同意方获批准。
(c) 如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,损害本会声誉,经理事会通过,劝其退会。
第三节:会员权力
(a) 有表决权,选举权,和被选举权。
(b) 有权参加本会各种活动。
(c) 有退出本会的自由和权利。
第四章:会费及财务
第一节:会费
- 会长:$500/年
- 副会长 / 秘书长 / 财务总监:$400/年
- 理事:$300/年
- 会员:$100/年
- 全职在校生:不收取年费
第二节:财务
(a) 理事会掌管本会财务,并以联合会名义在银行开设账户,此账户授权签字人为会长,副会长一位,秘书,财务。开出的支票必须由其中两位同时签字有效。
(b) 本会之财政年结将于每年7月31日结算。
(c) 每年会员大会将审核及批准财务报告。
第五章:会员大会
(a) “年度会员大会”需在每年财务年结束之後的六个月内召开。
(b) 接受理事会之报告及全年之帐目报告,并在批准后给予通过。
(C) 讨论其他动议,这些动议必须在开会前七天以书面通知秘书。
第六章:法定人数
a) 年度会员大会
总会员之半数出席方为有效。如原定会议时间仍未达法定人数,大会得延迟半小时举行。若在预定时间过后半小时尚未达到法定人数,则将再定时间召开。 若延期后大会还是未能达到法定人数,则出席者可进行有关之会议,由新一届理事会修改本联合会章程或作出足以影响全体会员之决定。
第七章:表决
(a) 每位会员在年度会员大会中拥有一票投票权,而会长本身除了身为会员所拥有的一票之外,尚可在支持与反对票数相等时,行使其决定票特权。本会表决举手为准。
第八章:理事会
第一节:理事会成员与职权
(a) 理事会之各理事将在年度会员大会从会员中选出,任期各为三年,成员包括:
一位会长
四位副会长
一位秘书长
一位财务总监
四位理事
会长三年任期满后不能连任,隔任可继续参与会长选举
(b) 本会会员都有资格在本人同意情况下,提名经理事会同意成为理事。
(c) 当选理事会需行使职责,并主持来届“年度会员大会”,直至该大会散会方卸任。随後新一届理事会将就职及开始执行会务。
(d) 如果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或财务总监辞职或其他情况离开本协会,他将丧失成为理事会成员的资格;有关空缺将由理事会委任填补。
第二节:理事会职责
(一)会长
i) 会长主持年度会员大会及理事会议,并代表本联合会或委托副会长出席各场合活动。做好通常与其职责有关事务。
ii) 会长可将全部或部分职责交由副会长负责。
(二)秘书长
i) 分配秘书准备“理事会议”与“年度会员大会”的会议记录,准备及分发会议通知书,提呈准会员之申请,准备所有会议之议程,保存会员档案。
ii)准备协会各项工作报告,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和具体事项。
(三)财务总监
a) 财务有权代表本协会接受以下收入:
(i) 会员年费
(ii)本协会活动与庆典所得收益
(iii)各理事单位及社会捐赠
b) 妥善保管账户明细,并把本会收入存入协会银行账户。
(四)理事
理事须执行理事会所指示之职责。
第三节:理事会议与法定人数
(a) 在所有会议中,将由会长主持;当会长缺席时,则由副会长主持会议。
(b) 理事会每六个月开会一次。在不少于7天前,各理事将收到召开会议通知书。
(c) 所有理事会议之法定人数为理事会人数之一半。
第四节:创会会长,名誉会长及顾问
(a)创会会长
本会创会会长卸任后被理事会委任为创会会长,可列席各项会议,但在理事会议上没有表决权。
(b)名誉会长
对本会有特殊贡献,对社会有影响力的优秀人士,经理事会同意,可以聘用为名誉会长,任期与该届理事会相同,可列席各项会议,在会议上没有表决权。
(c)顾问
对本会有特殊功绩的社会人士,专业人士可聘请为顾问,任期与该届理事会相同,可参与理事会的会务并提供咨询,在会议上没有表决权。
第九章:监事
第一节:受委与责任
(a) “年度会员大会”将依据章程委任一位监事。
(b) 监事将向“年度会员大会”负责,并向它呈报理事会之财务管理。
(c) 监事并非理事会之成员。
第二节:责任
监事之责任为:
(a) 检查及核对协会帐目,因此有权索取任何及所有与帐目有关之文件以进行查証。
(b) 在有必要时检查理事会记录,因此有权索取任何及所有与帐目有关记录以进行查证。
第十章:空缺
(a)如理事会职位有空缺,将依据以下方式填补,并维持到来届“年度会员大会”为止:
i) 会长一职空缺时,其职责将由副会长代替执行,并承当其所有特权与义务。
ii) 任何理事会成员一旦辞职或退出而造成空缺,则理事会将委任适当人选填补。理事会在有必要时可由其会员中提名委任。
第十一章:章程修正
(a) 本会章程可在任何“年度会员大会”中,由新一届理事会通过决案进行修改、附增、废除或另行校定。
(b) 有关修正必须在新一届理事会通过后一个月内公布。
第十二章:会徽
任何人使用本协会会徽,用於协会外活动,需要经过理事会批准。
第十三章:解释
本会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。其中任何条款或此章程范围以外事项,一律依据理事会的解释或决定为准。理事会决定将视为最后决定,每位会员必须遵守,除非由“年度会员大会”撤销有关决定。